品牌:进口报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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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类进口清关的核心前提是 “资质齐全、文件合规”,企业需在货物发运前完成三项关键准备,避免因前置手续缺失导致货物到港后无法申报。
(一)企业资质办理:获取进口 “准入资格”
进口食品收发货人备案
这是所有食品进口企业的 “基础门槛”,无论企业规模大小,均需通过 “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” 的 “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岸通” 模块办理备案。备案需提交的资料包括:营业执照(经营范围需包含 “食品进出口” 或 “预包装食品销售”)、法人身份证、食品仓储场所证明(如仓库租赁合同、仓储场所平面图,需标注 “食品存储专区”“温湿度控制设备位置”)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(如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、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)。备案审核通过后,企业将获得唯一的 “收发货人备案编号”,该编号需在报关时填写,未备案的企业无法发起食品进口申报。
需注意:备案信息发生变更(如企业名称变更、仓储地址迁移)时,需在 30 日内登录单一窗口更新,否则可能影响后续清关 —— 例如某企业因未及时更新仓储地址,导致海关核查时发现实际存储场所与备案不符,货物被暂扣 3 天,产生滞港费 1.2 万元。
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/ 备案
根据《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》,境外食品生产企业需向我国海关总署申请注册或备案,否则其生产的食品不得进口。不同品类食品的要求差异显著:
需注册的品类:肉类、水产品、乳制品、禽肉、燕窝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 “高风险食品”,境外企业需通过所在国(地区)官方机构向海关总署提交注册申请,提供企业生产资质证明、车间平面图、食品安全控制体系文件(如 HACCP 认证),审核通过后获得 “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编号”,有效期 5 年;
需备案的品类:预包装食品(如饼干、巧克力、饮料)、休闲食品等 “低风险食品”,境外企业可委托境内进口商通过单一窗口提交备案资料(如企业基本信息、产品清单),备案无有效期限制,但需每年更新产品信息。
企业需在签订采购合同前,通过 “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” 官网查询境外企业是否已完成注册 / 备案,避免因企业未合规导致货物退运 —— 例如某企业从未注册的境外乳制品厂进口奶粉,货物到港后被海关直接退运,损失运费、关税等共计 50 万元。
(二)核心文件准备:确保 “单货相符、证货一致”
食品类进口清关需提交的文件远超普通货物,除提单、发飘、装箱单、合同等基础单据外,还需额外准备四类关键文件,且需确保文件信息与货物完全匹配:
原产地证
需由出口国(地区)官方机构(如海关、商会)出具,明确货物原产国、生产批次、生产日期等信息,是海关判定货物是否符合 “准入目录” 及享受关税优惠的关键。例如进口东盟国家的水果,需提供 FORM E 原产地证才能享受协定税率;进口欧盟国家的乳制品,需提供一般原产地证(FORM A)证明货物来源。需特别注意:原产地证需标注 “货物名称” 与报关申报名称一致,不得使用简称 —— 如将 “婴幼儿配方乳粉(0-6 月龄,1 段)” 简写为 “奶粉”,可能导致海关判定证货不符。
卫生证书(或检疫证书)
由出口国(地区)官方卫生机构出具,证明货物符合出口国食品安全标准,且未受疫病、农药残留、重金属污染等影响。证书需包含三项核心内容:一是 “检验结果”,明确微生物指标(如菌落总数、沙门氏菌)、理化指标(如重金属含量、添加剂含量)符合标准;二是 “运输条件”,若为冷藏食品(如冷冻牛肉、冰鲜海鲜),需注明 “运输过程中温度保持在 - 18℃以下”;三是 “批次信息”,需与货物包装上的批次号、生产日期完全一致。卫生证书有效期通常为 6 个月,报关时需提交原件(或经海关认可的电子扫描件),且距离有效期至少剩余 15 天(预留检测时间)。
中文标签样张及备案凭证
根据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GB 7718),进口预包装食品必须粘贴符合我国标准的中文标签,且需在进口前完成标签备案(部分口岸已取消备案,但标签仍需符合标准)。中文标签需包含的核心信息的:
基础信息:食品名称(需与外文标签一致,且符合我国 “食品名称通用标准”,如 “巧克力” 不得标注为 “朱古力”)、配料表(按含量从高到低排序,需标注所有添加剂的中文通用名称,如 “山梨酸钾” 不得简写为 “防腐剂”)、净含量(需同时标注中文与法定计量单位,如 “1kg(千克)”);
安全信息:生产日期、保质期(需标注 “生产日期:XXXX 年 XX 月 XX 日 保质期至:XXXX 年 XX 月 XX 日”,不得仅标注 “保质期 12 个月”)、原产国(地区)、境内进口商名称及联系方式;
特殊信息:针对特定食品的额外要求,如婴幼儿配方乳粉需标注 “适用年龄段”“营养成分表”“配方注册号”,保健食品需标注 “蓝帽子” 标志及批准文号。
企业需在货物发运前,将中文标签样张(一式三份)及外文标签翻译件提交海关预审,若标签存在 “信息缺失”“表述误导”(如标注 “绝对安全”“治疗疾病”),需修改后重新提交,避免货物到港后因标签不合规无法通关。
特殊文件(按品类要求)
婴幼儿配方乳粉:需提供《进口特殊食品注册证书》,证书中 “产品配方”“适用年龄段” 需与申报货物一致,且每一批次需提供 “出厂检验报告”;
肉类 / 水产品:需提供 “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”,企业需提前向海关申请,提交 “进口用途说明”(如 “用于国内销售”)、“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编号”,审核通过后有效期 6 个月;
保健食品:需提供《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》,标注 “保健功能”“适宜人群”“不适宜人群”,且中文标签需与批准证书内容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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